【護理系公告】106年護理系【芬蘭】暑假海外服務學習交流初審通過名單
106年護理系【芬蘭】暑假海外服務學習交流初審通過名單
芬蘭
初審通過名單
順序 |
班級 |
學號 |
姓名 |
備註 |
1 |
護二一甲 |
10539007 |
陳O芳 |
初審通過 |
2 |
護四一乙 |
10549082 |
林O珊 |
初審通過 |
3 |
護二一乙 |
10539078 |
粘O禎 |
初審通過 |
4 |
護四二甲 |
10449029 |
郭O婕 |
初審通過 |
5 |
護四一乙 |
10549111 |
蔡O婷 |
初審通過 |
6 |
護四一乙 |
10549084 |
林O恆 |
初審通過 |
7 |
護四一乙 |
10549079 |
林O萱 |
初審通過 |
8 |
護二一乙 |
10539058 |
賈O育 |
初審通過 |
9 |
護四一乙 |
10549106 |
張O榕 |
初審通過 |
10 |
護五三甲 |
10359015 |
謝O伶 |
初審通過 |
11 |
護四一乙 |
10549084 |
簡O珊 |
初審通過 |
※注意事項:
1.此為學校初審通過名單,需待7月份慈濟基金會核定補助金額,依核定金額按照順序補助(不一定每位同學都會補助到)。
2.預計出團日期:106年8月6日-8月22日。
3.慈濟人文學程,需修畢4學分,尚未修畢4學分慈濟人文學程之同學需於105-2學期完成學分修畢,當年度新生不在此限。
4.請檢查護照效期及第一次出國同學需先辦理護照。
(1)請檢查護照效期是否為出團日期後推6個月以上;
(2)如發現護照效期不足及第一次辦護照同學,請自行至外交部領事局中部、南部、東部及雲嘉南四辦事處換發及辦理 (詳細可上外交部 領事局官網http://www.boca.gov.tw/mp.asp 查詢)。
5. 經費:
(1)申請至歐美洲、大洋洲者,每名補助學費、生活費及交通費等獎助學金總額上限四萬元;其它地區獎助學金總額上限二萬元。補助費用不含私人行程的相關費用。
(2)曾獲學校補助出國者,獎助金額為前款之百分之五十,任務型出國不列入計算。每名學生在學期間總補助金額上限4萬元整。
(3)預計可能需負擔部分的費用約新台幣5,000~35,000元不等,支出項目包括旅外餐費、住宿、當地通勤及交通費用,以及其他雜項費用,並視各團性質而進行調整。
6.請初審通過同學於106.06.12(一)下午17:20前繳交保證金30,000元至護理系辦 品嫻,逾期視同放棄,全程參與者(行前培訓+出國),於返國後退費。
7.相關行前培訓事宜另行公告。
※護理系保留更動之權利,若有任何問題,請洽護理系品嫻(分機:2646),謝謝!